Sunday, October 23, 2005

第四課 聖經中的聖樂事工(二)

第四課 聖經中的聖樂事工(二)

一、從兩段經文學習聖經對聖樂事工的教導

《以弗所書》5:19“當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,彼此對說,口唱心和的讚美主。

”西3:16“當用各樣的智慧,把基督的道理,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,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,彼此教導,互助勸戒,心被恩感,歌頌神。”

(一)弗5:19“當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、彼此對說,口唱心和的讚美主。”

1.三種詩歌的名稱詩章:即舊約的詩篇,初代教會的信徒常在敬拜時唱舊約的詩篇,依照當時的習慣,詩篇是有樂器伴奏的。頌詞:指導對神和基督的讚美詩;不一定需要伴奏。靈歌:不拘性質或題材的歌,但保羅強調是屬靈的歌,也就是與信仰有關的;如現代的福音詩歌即屬此類。保羅相信應靈活使用各種方式,各類詩歌,有效的傳福音,並使崇拜有活力,多姿彩。

2.口唱心和指有聲的歌唱和內心的默想,強調心口合一;亦代表集體敬拜的合唱,以及個人靈修的歌唱。

(二)西3:16“當用各樣智慧,把基督的道理,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,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、彼此教導,互相勸戒,心被恩感,歌頌神。”

弗5:19著重“崇拜”,西3:16強調“彼此教導”和“互相勸戒”。保羅在此指出詩歌另一方面的功能:教導。基督徒有兩本寶書:聖經和詩歌本。基督徒可以聖詩中擷取歷代聖徒信仰的體驗,成為自己成長的教材。

二、聖經中的聖樂事奉人員

根據歷代志上的記載,看大衛王設立的聖樂事奉人員的特點:

1.他們是利未人按照西乃山所頒佈的誡命,猶太人中只有利未族的人,可以擔任會幕或聖殿裏的事奉職責,聖樂事亦在其內。代上15:22、16:4~5,都指出當時的聖樂事奉人員,全是利未人。

2.他們是被選的只有具備適當的資格的,才能被選;是根據音樂的才幹決定的。

3.他們是分別為聖的民數記中述利未人被分別、被潔淨的儀式,是神新自吩咐的;大衛、所羅門和希西家王,都強調利未人必須自潔,因他們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

4.他們是專職人員代上9:33說明聖樂事奉人員專一以聖樂服事神,不做其他工作。

5.他們是接受酬勞的民18:21指出利未人因擔任會幕中的工作,理當接受酬勞,由其他族人供養。

作業:請根據“聖樂事奉人員是分別為聖的”此特點,加以闡釋。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